安徽日報:加快行政審批速度 省住建廳推出告知承諾審批試點
發布時間:2018-09-12 |
為優化行政審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加快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建筑業企業資質核準”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批”告知承諾審批試點實施辦法》。
所謂告知承諾審批,是指對提出資質行政審批申請的申請人,實行一次告知其審批條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請人以書面形式承諾其符合審批條件,并能夠按照承諾在規定期限內提交材料,由行政審批機關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方式。此次試點范圍是在我省具備條件的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注冊的企業。試點審批項目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以及房地產開發企業二級資質。
根據告知承諾審批試點辦事指南安排,本次試點工作流程分為四個步驟:首先,符合條件的企業需登錄安徽省工程建設與信用監管平臺建筑業企業資質電子化審批系統,網上填報企業基本信息、人員及業績量化指標,掃描上傳資質申請相關附件和告知承諾書。隨后,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辦公室審查企業申報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在受理當天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下一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在官方網站公告審批結果,并制作相應的行政審批證件,依法送達申請人。最后,在作出準予行政審批的決定后2個月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辦組織對被審批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檢查。
在檢查中,發現被審批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將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公布其不良行為。被撤銷資質的企業自資質撤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資質。對申請人作出不實承諾的,記入其誠信檔案,并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審批方式。(摘自安徽日報 記者 何珂)